近日,江苏省财政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信厅、省地方金融局等四部门印发《关于实施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》(下称“设备担”),将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,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,实施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,总规模为200亿元。
在支持对象方面,“设备担”支持对象为省内中小微制造企业,包括:“1650”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、重点产业链企业,“51010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、未来产业集群企业,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等。“设备担”主要支持企业通过贷款购置、更新、改造生产设备。银行和担保机构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,审核确定支持对象及其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。
“设备担”担保总规模200亿元,单户企业担保额度*5000万元,且不超过企业购置更新改造设备投入金额的70%。担保费率不超过1%(年化)。企业所购置更新改造的设备作为反担保抵押物。担保起始日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。先到先得,用完即止。鼓励向初创企业、小微企业、民营企业倾斜。
“设备担”担保费补贴实施免申即享机制。担保机构(保险机构)在开展“设备担”业务时,应与企业在担保(保险)合同中约定,企业享受财政补贴政策期间由省财政按照80%补贴担保费(保险费),企业自行承担20%。担保(保险)合同自企业支付完其自行承担的担保费(保险费)即生效,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补贴资金。补贴资金先预拨、后结算。省财政根据“设备担”业务开展情况,分期拨付补贴资金给被担保(保险)企业所在地市县财政部门,由市县财政部门及时与相关担保机构(保险机构)审核结算。
省财政对开展“设备担”业务规模前五名的担保机构(保险机构),按照其“设备担”担保(保险)业务金额的1‰给予相关机构一次性奖励,政策到期后审核兑现。鼓励省级再担保机构对“设备担”业务给予风险分担,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省财政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支持。省财政将“设备担”业务开展情况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比的参考因素。
“设备担”业务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(网址:www.jsphjr.com),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陆并注册后,点选“我要担保”——“设备担”,并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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