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,数据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,企业需要大量高质量的数据以支持决策、提升效率和创新产品和服务。数据标准化的实施将提高信息的互通性,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,进而增强公众对数字经济的信任和参与度。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中明确提出,到2026年底,我国将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。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、数据管理、数据服务、训练数据集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、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多个方面,将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的基础通用国家标准。
此外,还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,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,并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、数据评价、数据服务能力评估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。
《指南》详细阐述了数据标准体系框架,该框架包含基础通用、数据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据技术、数据流通、融合应用和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。
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,标准涉及存算设施中的数据算力设施、数据存储设施,以及网络设施中的5G网络数据传输、光纤数据传输、卫星互联网数据传输等。在数据流通方面,标准涵盖数据产品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和数据流通交易等内容。
融合应用方面的标准则涉及工业制造、农业农村、商贸流通、交通运输、金融服务、科技创新、文化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气象服务、城市治理和绿色低碳等多个领域。安全保障方面的标准则专注于数据基础设施安全、数据要素市场安全和数据流通安全。